导读:
从法律角度看别人犯罪立案的规范有些方面包含有犯罪事实、是公安机关管辖、需要追究刑事责任。刑事案件立案能撤销,但要符合情节显著轻微、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等条件。
1、从法律角度看别人犯罪立案的规范有什么方面
从法律角度看别人犯罪立案的规范有些方面:
1.有犯罪事实,即已经受理的案件,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有刑律,构成了犯罪。而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,非主观臆测;已有证据证明,并不是毫无依据。
2.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,也就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。假如其行为仅构成犯罪,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,也不应立案。
3.是公安机关管辖。
2、刑事案件立案能撤销吗
依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追究刑事责任,已经追究的,应当撤销案件,或者不起诉,或者终止审理,或者宣告无罪:
(一)情节显著轻微、风险不大,不觉得是犯罪的;
(二)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;
(三)经赦令免除刑罚的;
(四)根据刑法告诉才处置的犯罪,没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;
(五)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死亡的;
(六)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。
犯罪立案
3、规范书写刑事立案申请书的重点要点
1.首部。
(1)标题。写明“立案监督申请书”。
(2)申请人的基本状况。写其名字、性别、年龄、籍贯、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、住址。
(3)案由。写明是何公安局在何年何月作出的不立案决定,并且注明其文号。
2.正文。
(1)申请目的。目的是叫人民检察院提起法律监督程序,经过审察,公告公安局对何案立案侦查。
(2)申请理由。要将犯罪嫌疑人推行的犯罪事实叙述了解,主要写明犯罪的时间、地址、动机、目的、方法、行为过程和风险后果等要点,同时要用确实、充分的证据对影响定罪的主要事实加以证明。依据有关刑法条约,写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了何罪,写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原因和法律依据,说明其不予立案是错误的,从而请求人民检察院提起法律监督程序,公告公安机关立案。
3.尾部。写明致送的人民检察院名字,申请人签字盖章,注明年月日。
引使用方法条
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追究刑事责任,已经追究的,应当撤销案件,或者不起诉,或者终止审理,或者宣告无罪:(一)情节显著轻微、风险不大,不觉得是犯罪的;(二)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;(三)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;(四)根据刑法告诉才处置的犯罪,没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;(五)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死亡的;(六)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。